邢台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河北会计
2024-10-18

邢台考区考生:

2024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下达我市,现就证书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地点

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所属县级财政部门。邢台考区初级证书发放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1)。

二、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确定。集中发放结束后,按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安排的发放时间领取。

三、领取方式

1.现场方式。合格人员本人领取证书的,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确需他人代领的,需要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邮寄方式。证书邮寄为考生自愿申请,每周集中邮寄一次,邮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申请方式: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rygl.hebcz.cn/),点击左侧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未完成信息采集,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申领。

四、注意事项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时发放,一证一表,务必认真、正确填写,并及时送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

《合格人员登记表》请参考《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附件2)填写。

2.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变更本人信息,提交所属财政部门确认。

3.对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逐级提报回收并统一销毁。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附件:1.邢台考区初级证书发放地点及咨询电话

2.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邢台市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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