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河北会计
2024-10-11

各位考生:

现将我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起,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为证书发放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发放方式

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所选县(市、区)财政局领取证书。

三、领取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办理领证手续。

2.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

3.现场发放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该表由个人领回后填写,不能涂改,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四、发放地址

市直领取地址:承德市财政局504室(承德市武烈路189号)   联系电话:2256171

双桥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2109120

双滦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4301105

开发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2121035

营子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5011919

承德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3011133

兴隆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5051418

宽城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7577950

平泉市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6082580

滦平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8582426

隆化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7062801

围场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7528610

丰宁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8012741。


附件:《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承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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