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考区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清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会计
2023-11-17

相关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证书发放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滞留在我市,2017至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2023年初级资格证书。

二、发放时间

2023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发放方式

(一)现场领取。

1.2017-2020年初级考试资格为考后审核,合格人员携带资料:

(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

(2)他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学历证明。

2.2021-2023年初级考试资格、2017-2022年中级考试资格为考前审核,合格人员携带资料:

(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发放地点: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管理科。

咨询电话:0312-2331326

(二)邮寄方式。

合格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点击左侧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未完成信息采集,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申领。财政局复核确认相关信息后,以快递形式邮寄证书,邮费由合格人员自行负担。

四、注意事项

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将领取到1张已盖“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请按照《填表说明》(详见附件)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交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附件:1.填表说明

2.定州考区滞留证书人员名单(公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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