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2024年度河北省雄安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已开始,请各位雄安新区会计人员按时完成,以免影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信用信息档案等。
一、雄安新区会计继续教育范围
雄安新区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雄安新区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三、雄安新区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应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我省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我省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在2024年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时限内补学2019-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程。补学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总学分不少于90分,成绩合格者视为补学年度继续教育完成。2025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开通后,同时关闭2024年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通道。逾期未完成2024年网络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雄安新区会计继续教育购买
如需购买/办理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会计继续教育,请使用微信扫码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河北省财政厅-会计服务-河北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查询完成情况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同时,也支持雄安新区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另外,目前还可补2019-2023年度继续教育,请及时通过上方二维码购买;我省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
五、雄安新区会计继续教育要求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会计专业胜任能力。各单位应当鼓励、支持、监督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2、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点击进入河北会计信息采集平台>>)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
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信用信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