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5】8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在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以下简称“注协官网”)发布招聘信息的行为,促进行业人才合理流动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行业实际,现就事务所招聘信息发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注协官网发布招聘信息的单位,必须是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单位会员。发布招聘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信息
事务所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务所全称
使用登记注册的正式名称,与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证件上的名称一致。
(二)事务所介绍
简要介绍事务所基本情况、主要业务领域等。
(三)招聘岗位详情
对于每个招聘岗位,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使用行业通用、准确清晰的岗位名称,如项目经理、审计助理等,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清晰阐述该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
明确写明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工作经验等;
明确列出该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CPA)、中高级职称等。对于部分岗位,若通过相关考试部分科目可视为符合一定条件,应予以说明。
(四)联系方式
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预计反馈时间。
(五)单位地址
详细注明事务所的办公地址。
(六)有效期限
招聘信息有效期限(明确起止日期,最长不超过180天)。
三、核心岗位资质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
事务所招聘合伙人必须有以下要求: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成为合伙人(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最近连续3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且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
在境内有稳定住所,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连续居留已满5年。
(二)项目经理、审计业务负责人
项目经理、审计业务负责人等审计类业务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资质相关规定,招聘信息中须明确要求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四、招聘信息发布流程
(一)提交申请
事务所需向省注协提交招聘信息(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审核流程
省注协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重点包括:事务所资质是否合规、招聘信息内容是否符合本通知要求等。
(三)信息发布
审核通过的,省注协在3个工作日内将招聘信息发布至注协官网“招聘信息”专栏。招聘信息发布后,事务所如需修改内容,需重新申请。
五、信息管理与责任
事务所对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事务所需妥善保管求职者投递的简历及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使用;
省注协对事务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仅用于招聘信息审核。
六、附则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通知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三)本通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说明见附件。
附件:关于本通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说明.doc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