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25〕7号),经笔试和面试选拔,按照《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培养方案》(冀财会〔2024〕38号)要求,建立培养淘汰机制,结合我省预算安排情况,并与国家会计学院协商,确定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行政事业类)培养对象70名(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间,对培养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311-86773314,0311-86773312。
附件: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行政事业类)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河北省财政厅
2025年6月9日